思婷和李成结婚10年,育有一个10岁大的女儿,但是两人的婚姻在女儿6岁的时候已经破裂,只是为了女儿才选择不离婚,这种婚姻就是典型的“鸡肋婚姻”,那么这种婚姻我们是该放手还是忍受呢?
还是来看思婷和李成的例子。两人之所以在女人6岁的时候感情破裂,原因是李成经常在外面寻花问柳,风流韵事不断。对于思婷而言,李成不是一个好丈夫,对于6岁的女儿而言,李成还算是一个好爸爸,他还算疼爱女儿。
思婷当时曾提及过离婚,但是李成不同意,说他会改掉风流的毛病,同时他还给思婷讲大道理说,婚姻都这样,即使离婚了,你的下一任也不一定能给你幸福,还说女儿要有一个完整的家才能健康成长。而思婷最疼爱的就是女儿,最终她选择了忍受。
但是,好景不长,李成又开始在外面拈花惹草,还经常不回家,就这样,思婷和李成的“鸡肋婚姻”又维持了四年,但是在这四年中,思婷每天都度日如年,活得很痛苦。思婷本以为为了女儿这一切都是值得的,但是当她发现10岁的女儿写的日记后,她又彻底懵了。
在日记里,10岁的女儿居然提到了死,女儿说每次回到这个冷冰冰的家,她就感到十分的厌恶,她讨厌爸爸的龌龊也讨厌妈妈的软弱。
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得出的结论是,对于一些名存实亡的婚姻,该放手的时候我们就要放手,感情一旦变质就很难再恢复,千万不要以小孩为借口而勉强在一起,畸形的婚姻对小孩的伤害更大。